胡適的名言:「有幾分證據,說幾分話。」,胡本人是個考古迷,他可以把紅樓夢考成(新)紅學,也不惜花大量時力投入禪宗開山祖的考據論戰。
但,若是樣樣講求證據,很多事情是談不下去的。
如果有一天你的至親好友窮追猛打問你要證據,我想你馬上會覺得他好陌生。
與我在議題上交過手的朋友都知道,我熱愛討論但不喜歡辯論。
理由很簡單,討論的目的在於集思廣益,辯論則以駁倒對方為先。
所謂「真理愈辯愈明」,其實是好辯者的藉口,難道討論就不能見真理嗎?
法庭詰辯一向是好萊塢的熱門題材,觀眾每每對大律師的無礙辯才佩服得不得了。
而在骨子裡,勝辯是有其不二法則的:
先裝作什麼都不知道,要求對方敘述其詳,然後就其論點要求舉例,對方舉例後再要求提出證據
結果是話方講得愈多問題就愈多,在這樣反覆逼問之下,對方再有理也終將啞口無言。
懂法的人都知道這句話:「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。」
這也就是為什麼法庭永遠是個冷冰冰、血淋淋的地方,雙方留下的創傷裂痕通常都無法真正癒合。
因為講求證據,所以現代人都忙於湮滅對自己不利的、又蒐集利於自保的證據,而不是摸著良心講話過日子就好。
這個證據的世界變得愈來愈不好玩。
回想當初沒有選舉和法院的時代,大家都聽聖人的話,孔子口述論語也不需要舉證,反而說他不收不能舉一反三的學生,那意思就是相關的例子你自己去想,不要來問我,我想孔子上了今日的法庭肯定是敗訴的。
在古希臘、古中國,人們快樂地擁有為知識而知識的熱忱,那是人類文明發皇的重要關鍵;
在古典美術時代,宮廷畫家在皇室的供養保護之下,無憂無慮創作出後人難以超越的輝煌藝術。
古人不用打官司、不用為政黨、政策辯護,不用為防止侵權而殫思竭慮……。
我想,那不用時時找證據的日子是比較快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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